本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莆田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关于房屋暂住人口登记和加强车辆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掌握校内居住人口及车辆等信息,确保校园治安及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对校内人口及车辆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领导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本单位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宗旨,认真宣传发动,严格把关,确保本单位所属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熟知登记方式,认真扎实做好登记工作。调离学校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校内的房屋出租(借、转让)情况及住宿人员情况由人事处牵头负责落实登记,原所在单位配合;校内公有住房(包括店面等)的人员住宿情况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落实登记;教职工校内住房住宿情况及暂住人员情况由提供暂住的教职工负责在本单位登记;各单位将登记情况汇总后报保卫处(附件1),上报时间截止至4月28日。
二、校内常住、暂住人员及所有教职工车辆情况由各单位进行登记汇总后报保卫处(附件2、3),上报时间截止至4月28日。
三、各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学校禁止不明身份的人员及车辆在校内逗留过夜,严禁无牌、无证车辆在校内行驶,严禁在校园内练车。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张贴提示并予以通报,外来车辆将列入黑名单并不得进入校园。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严格审核把关,并在4月28日前将汇总表发送到45291036@qq.com,并将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交送中区秀如楼二楼校园110办公室。
附件:
1.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教职工出租(借、转让)校内住房登记表
2.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校内暂住人口信息(含车辆)登记表
3.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各单位教职工车辆汇总表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